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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采华科技网 作者:小李 发布时间:2009/6/3 查看次数:5637
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

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

 

沪人考〔200948

 


关于印发《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

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》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0922号),现将《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》印发给你们。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。

本通知及相关文件、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(http://www.spta.gov.cn)和21世纪人才网(http://www.21cnhr.gov.cn)的“考试动态”栏目内查询和下载。

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


 

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

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

 

一、报考条件
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:

(一)城市规划专业大专毕业,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;

(二)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毕业,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;或城市规划相近专业本科毕业,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;

(三)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;

(四)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,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;

(五)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,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;

(六)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,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;

(七)1980年底前,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。或1982年底前,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。

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091231日。

  二、考试时间、科目

2009 10249:0011:30   《城市规划原理》

14:0016:30   《城市规划相关知识》

200910259:0011:30  《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》

14:0017:00   《城市规划实务》

三、部分科目免试条件

(一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免试《城市规划原理》、《城市规划相关知识》两个科目,只参加《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》、《城市规划实务》两个科目的考试。

1.1970年底前,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;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;

2.1970年底前,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;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。

(二)200047日前,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免试《城市规划原理》、《城市规划相关知识》两个科目,只参加《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》、《城市规划实务》两个科目的考试:

1.1987年底前,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;

2.1984年底前,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。

四、考试成绩管理办法

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。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参加2个科目(免试2个科目)考试的人员,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

五、报名相关事宜

(一)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,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。

(二)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610日-626日,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(www.spta.gov.cn)的“网上报名”栏目。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:

1.正确输入报名信息。

2.成功上传电子照片(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,jpg格式,高度105210像素内,宽度75150像素内,大小50KB以下)。

3.保存报名信息,下载并打印报名表。

(三)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625日-627日(9:0011:00,13:3016:00),现场确认点地址为:

市规划局干部学校(南丹东路25号)

 联系电话:6469640064271866159

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、学历、工作年限、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,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,并加盖单位公章,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,携带报名表、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。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职称资格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,身份证复印件须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。

在外省市参加2008年度考试的考生,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,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,否则往年成绩无效。

(四)考生完成网上报名、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。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,见《网上报名指南》。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,请与确认点联系。

(五)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,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、不符合报考要求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责任自负。

(六)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91010日-1015在本网站“准考证发放”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

(七)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,考务费55/

  六、考生须知

《城市规划实务》科目为主观题,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,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。考生在答题前须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(专用答题卡首页),在专用答题卡按题号在指定答题区域作答。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,在答题卡上作答。

考生应考时,应携带黑色墨水笔,2B铅笔,橡皮,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。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,考后收回,不再另发草稿纸。

七、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

(一)考试后两个半月,考生可在本网站“成绩查询”栏目查询考试成绩。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,考生如有需要,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。

(二)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,地点为相应确认点。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。领证前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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